印尼财政税收
税收体系和制度
印尼实行两种主要税制,即中央税和地方税。虽然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但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权力来制定一部分地方税规范。主要包含以下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预提税、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财产税、印花税、娱乐税、广告税、地下水税、机动车税以及其他税种等。不同的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地方税存在一 些差异。印尼根据“属地性原则”行使其税务管辖权,但印尼仍对其居民纳税人要求“全球课税”。
【税制机关】印尼税务总署是财政部下属的负责税收征管的机构,由中央办公室和运营办公室组成。
【税收法律体系】 印尼的主要税法是《税法总则》(2007年第28号)、《所得税法》(2008年第36号) 和《增值税法》(2009年第42号)。为吸引外国投资,印尼政府2020年出台了《综合性创造就业法》(2020年第11号,简称《综合法》),对这些法律进行了补充更新,新增 了一些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外资投资,印尼政府颁布了2020年第96号以及第130号财政部令,用以鼓励投资的免税和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也详细规定了针对经济特区和其他进口税收优惠的政策,可以向投资部(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申请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需要于申请到税收优惠之后一年之内实现他们的投资承诺。印尼财政部在2020年颁布了第11号法令给予特定地区以及特定行业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