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规
印尼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国务部。其主要职责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履行政府环境保护的义务,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惩罚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
印尼基础环保法律法规是1997年的《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公民权利与义务、环境保护机构、环境功能维持、环境管理、环境纠纷、 调查及惩罚违反该法的行为。
1997年的《环境保护法》是印尼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其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原则规定,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单项法律法规的依据,其他环境单项法律法规不得与本法相冲突和抵触。印尼森林、动植物等生物保护的法律制度以《生物保护法》和《森林法》为基础。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用语定义、限制行为及罚则等。
印尼《环境法》要求对投资或承包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AMDAL),规定企业必须获得由环境部颁发的环境许可证,并详细规定了对于那些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的处罚。